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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译文】来信说“真知就是用来践行的不能践行的不能称作知这种说

2022-07-17 20:18:17 发布 浏览 326 次

【译文】来信说:“真知就是用来践行的,不能践行的不能称作知,这种说法如果是为了让学者们抓住要点,使他们务必着实践行就还可以。但如果真的认为行就是知,恐怕一味探求本心,于是遗忘了事物中的道理,必定有暗昧而不能明白的地方,这怎么是圣人知行并进的固有法则呢?”

求知时的真切笃实之处就是行,行动时的自觉洞察之处就是知。知行工夫本就不可以分离。只因为后世学者把知行当作两件事来做,违背了知行本体,所以才有知行合一并进的说法。“真知就是用来践行的,不能践行的不能称作知”,就用来信所说的“知道食物才能去吃”等比喻可知,前面我已经大略讲到了。这个固然是为了让学者抓住要点,为拯救时弊而提出来的,然而知行本体原本就是这样,并不是把自己的想法掺杂到里面,暂且提出这种学说,以追求一时的效果。“一味探求本心,于是遗忘了事物中的道理”,这种说法大概是指丧失了本心的人。事物的道理并不在我的心外,在我的心外探求事物之理,就找不到事物之理。遗忘物理而探求我的心,我的心又是什么事物呢?心的本体就是性,性就天理。所以有孝敬父母的心,就有孝敬的道理;没有孝敬父母的心,就没有孝敬的道理。有对君主忠诚的心,就有忠诚的道理,没有忠于君主的心,就没有忠诚的道理。天理难道在我的心外吗?朱子说:“人所以要为学,就是因为存在心和理。心虽然主导着人的身体,但实际上掌控着天地万物之理;理虽然分散在万事万物之中,但实际上都存在于人心中。”在这一分一合之间,难免产生促使学者们把心与理分为两个东西的弊病。后世学者所以有“一味探求本心,于是遗忘了事物中的道理”的担忧,正因为不知道心就是理。在心外探求事物的道理,就有暗昧而不明白的地方,这就是告子主张“义”在外,而孟子批评他不知“义”的原因。心只有一个,从它贯穿全体的情感而言称之为仁,从它的适宜恰当而言称之为义,从它的思索条理而言称之为理。不能在心外探求仁,不能在心外探求义,难道唯独可以在心外探求理吗?在心外探求天理,这是知行之所以被分为两截的原因。在自己的心中探求天理,这是圣人知行合一的教诲,您又有什么疑虑呢?

语出朱熹《大学或问》第五《知本知至章》。

恻怛(cè dá):恻隐,哀伤,恳切。

【】来书云:“所释《大学》古本,谓‘致其本体之知’,此固孟子尽心之旨。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。然尽心由于知性,致知在于格物。”

“尽心由于知性,致知在于格物”,此语然矣。然而推本吾子之意,则其所以为是语者,尚有未明也。朱子以“尽心、知性、知天”为“物格知致”,以“存心、养性、事天”为“诚意、正心、修身”,以“夭寿不贰、修身以俟”为知至仁尽、圣人之事。若鄙人之见,则与朱子正相反矣。夫“尽心、知性、知天”者,生知安行,圣人之事也。“存心、养性、事天”者,学知利行,贤人之事也。“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”者,困知勉行,学者之事也。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,存心养性为行乎?吾子骤闻此言,必又以为大骇矣。然其间实无可疑者,一为吾子言之。夫心之体,性也;性之原,天也。能尽其心,是能尽其性矣。《中庸》云“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”,又云“知天地之化育”,“质诸鬼神而无疑,知天也”,此惟圣人而后能然,故曰“此生知安行,圣人之事也”。存其心者,未能尽其心者也,故须加存之之功;必存之既久,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,然后可以进而言尽。盖“知天”之“知”,如“知州”、“知县”之“知”。知州,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,知县,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,是与天为一者也;事天则如子之事父,臣之事君,犹与天为二也。天之所以命于我者,心也,性也。吾但存之而不敢失,养之而不敢害,如“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”者也。故曰“此学知利行,贤人之事也”。至于“夭寿不贰”,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。存其心者,虽未能尽其心,固已一心于为善,时有不存,则存之而已。今使之夭寿不贰,是犹以夭寿贰其心者也。犹以夭寿贰其心,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。存之尚有所未可,而何尽之可云乎?今且使之不以夭寿贰其为善之心,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,吾但一心于为善,修吾之身,以俟天命而已,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。事天虽与天为二,然已真知天命之所在,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。若俟之云者,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,犹有所俟者也,故曰所以立命。“立”者,“创立”之“立”,如“立德”、“立言”、“立功”、“立名”之类,凡言“立”者,皆是昔未尝有,而今始建立之谓,孔子所谓“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”者也。故曰“此困知勉行,学者之事也”。今以尽心、知性、知天为格物致知,使初学之士,尚未能不贰其心者,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,如捕风捉影,茫然莫知所措其心,几何而不至于“率天下而路”也!今世致知格物之弊,亦居然可见矣。吾子所谓“务外遗内,博而寡要”者,无乃亦是过欤?此学问最紧要处。于此而差,将无往而不差矣!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,忘其身之陷于罪戮,呶呶其言,其不容已者也。

【译文】来信说:“您所解释的《大学》古本称‘呈现本体的良知’,这本来是孟子尽心的主旨。朱子也把虚灵知觉看做是心的标准。但尽心还必须通过知性,致知还在于格物。”

“尽心由于知性,致知在于格物”,这句话是对的。然而推究您的意思,之所以这么讲,还是因为有不明白的地方。朱子把尽心、知性、知天看做是格物致知,把存心、养性、事天看做是诚意、正心、修身,把“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”看做是洞察善恶,穷尽仁德的圣人事业。我的看法和朱子正好相反。尽心、知性、知天,生而知之,安命而行,这是圣人的层次。存心、养性、事天,通过学习而知道,有所利而行动,这是贤人的层次。“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”,在困顿中学习而知道,勉力而行,这是学者的层次。怎能只把尽心知性看做知,把存心养性看做行呢?您突然听到这种讲法,肯定又要惊骇了。然而这中间实在没有什么可怀疑的,让我逐一为您辨析清楚。心的本体是性,性的本源是天。能充分识得心,就能充分发挥人的本性了。《中庸》说“只有天下至诚的人能穷尽其本性”,又说“知道天地的化育”,“质问鬼神而没有疑问,这就是知天”,这是只有圣人才能达到的层次,所以说“这是生而知之,安命而行,圣人的行事状态”。存养了本心,不能完全穷尽本心,所以必须要添加存养的工夫。必须存养的工夫久了,等到不需要存养而本心自然存养,然后可以进一步说穷尽。“知天”的“知”,就像“知州”、“知县”的“知”一样。知州,则一州之内的事情都是自己的分内事,知县,则一县之内的事情都是自己的分内事,这是与天合为一体。事天就像子女侍奉父亲、臣下侍奉君主一样,仍然与天分开为两者。天赋予我的是心,是性。我只有保存它而不敢丧失,涵养它而不敢伤害,就如“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”。所以说“这是通过学习而知道,有所利而行动,属于贤人行事的状态”。至于“夭寿不贰”,则与存养本心的人又有区别。存养本心,虽然没有穷尽本心,本来已经一心为善,偶尔不能存养,则保存而已。如今使它夭寿不贰,这是以夭寿两件事分离了他的心。由于夭寿使得人心不定,是由于为善之心不能专一。存养本心都还没有达到,怎么能谈论尽心呢?如今假使不因为夭寿而使为善的心出现不专一,就好比说死生夭寿都是命,我只要一心为善,修治我的身,来等待天命的安排而已,这是平日还不知道有天命的存在。事天虽然与天区分为二,然而已经真正知道了天命的存在,只是恭敬奉承天命而已。至于“修身以俟”之类的说法,是因为还没有真正知道天命之所在,仍然有所等待,所以说是立命。“立”,是“创立”之“立”,如“立德”、“立言”、“立功”、“立名”一样,凡是讲“立”,都是指过去没有,从今开始建立的意思,就是孔子所谓的“不知道天命,不能成为君子”一样。所以说“这是困顿中勉力而行,属于学者的行事状态”。现在把尽心、知性、知天看做是格物致知,使得初学者还没有做到内心专一,就急忙以圣人生知安行的行事状态来苛求他,这就好比捕风捉影,使人茫然不知如何安顿内心,怎不导致“率领天下的人疲于奔命”!当今之世,格物致知的弊端显而易见。您所谓的“追求外物,遗忘本心,博学多识却不得要领”不就是错在这里吗?这是学问最关键的地方。在这里出了问题,那么到处都会出问题。我之所以冒着天下人的非议和嘲笑,忘记自身陷于罪责刑戮之中,还不断叙说,实在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。

语出《礼记·祭义》:“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无人为大,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;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”

语出《论语·尧曰》:“子曰:‘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。不知礼,无以立也。不知言,无以知人也。’”

语出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?有大人之事,有小人之事。且一人之身,而百工之所为备。如必自为而后用之,是率天下而路也。”

【】来书云:“闻语学者,乃谓‘即物穷理’之说,亦是玩物丧志。又取其‘厌繁就约’、‘涵养本原’数说标示学者,指为晚年定论,此亦恐非。”

朱子所谓“格物”云者,在“即物而穷其理”也。即物穷理,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,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,析“心”与“理”而为二矣。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,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。求孝之理于其亲,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?抑果在于亲之身邪?假而果在于亲之身,则亲没之后,吾心遂无孝之理欤?见孺子之入井,必有恻隐之理,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?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?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?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?是皆所谓理也。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?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?以是例之,万事万物之理,莫不皆然。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。夫析心与理而为二,此告子“义外”之说,孟子之所深辟也。“务外遗内,博而寡要”,吾子既已知之矣,是果何谓而然哉?谓之玩物丧志,尚犹以为不可欤?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,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。吾心之良知,即所谓天理也。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,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。致吾心之良知者,致知也。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,格物也。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。合心与理而为一,则凡区区前之所云,与朱子晚年之论,皆可以不言而喻矣!

【译文】来信说:“听您对学生说,‘即物穷理’的学说,也是玩物丧志。又从朱子的学说中选取‘厌繁就约’、‘涵养本原’等几种主张,教导给学生,并认为这是朱子晚年定论,这样恐怕也不正确。”

朱子所说的格物,意思是“接触事物并且穷究其道理”。即物穷理,是从事事物物上探求所谓的定理,这是以我的心去探求事事物物中蕴含的道理,把心与理分析为两个事物。在事事物物上探求道理,就好比说在父母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。在父母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,那么孝顺的道理到底是在我的心中呢?还是在父母的身上呢?假如真的在父母的身上,那么父母死了后,我的心是不是就没有孝顺的道理了?看见小孩子掉入井中,必定有同情的心,这种同情的心到底是在小孩子的身上呢?还是在我内心的良知上呢?或许不能跟着跳入井中?或者可以伸手拉他一下?这都是所谓的道理。这个道理果真在小孩子身上吗?还是存在于我内心的良知呢?以此类推,万事万物的道理,无不如此。这也可以看出把心和理区分为两个事物是不正确的。把心与理区分为二,这就是告子的义外学说,孟子对此进行了深刻批判。“追求外物,遗忘本心,博学多识却不得要领”的弊病,您既然已经知道了,这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致使这样呢?称之为玩物丧志,您还认为不对吗?我所谓格物致知,是将我本心的良知推广到事事物物上。我本心的良知,就是天理。把我本心良知所包含的天理推行到事事物物上,那么万事万物就都得到它们自身的道理了。推究我内心的良知,就是致知。万事万物都得到各自的道理,就是格物。这是将心与理合为一体的说法。心与理合为一,那么我前面所讲的,与朱子晚年的言论,都可以不言而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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